陈春鸣画
金羊网记者 王俊
近日,武汉专门陪孩子玩的“遛娃师”因“门槛不高收入过万”的报道引起社会热议。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解到,深圳市场上的“遛娃师”更多是被赋予“新潮好玩”的噱头,相当于亲子机构的活动指导师,全程陪孩子玩耍。同时,深圳以“遛娃”为名义的各种亲子出游组织机构也是遍地开花。业内人士分析,这与深圳生活节奏快、经济水平高不无关系,许多父母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遛娃”,为这些机构提供市场机遇。
专家认为,“遛娃”机构目前发展混乱尚无准入门槛和监管机制,家长须谨慎选择。
亲子活动组织机构很多
据报道,“遛娃师”每天的工作就是陪孩子玩,大多要具有幼教或体育专业的教育背景,除了懂得小孩心理且形象性格受到孩子们欢迎,还要懂得设计各种“遛娃”模式,“遛娃”期间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遛娃师”要有防范意识和一定的医护知识。目前,“遛娃师”人才缺口较大,这个行业也处于野蛮发展状态。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场上并没有以“遛娃师”作为职业命名的个人或者机构。但是以“遛娃”作为关键词进行网络搜索,可以发现深圳有许多“遛娃”相关公众号,其背后的账号主体为各种注册公司,业务主打“亲子活动组织和亲子游玩俱乐部”,且“父母粉丝”都不少。
有家长支持有家长反对
“我不想女儿的童年太孤单,但是平时我们都忙,没有时间定制孩子的出游计划。深圳这样的大城市邻里关系也比较淡漠,很难找到固定的玩伴。所以我希望能够通过参与这种亲子活动,有专门的老师带领孩子们玩儿,孩子也能有同伴,并能在特定的活动组织中锻炼其团结协作、与人沟通等能力。”深圳市民刘小姐十分青睐“遛娃师”集体遛娃。
不过,另外一位妈妈陈小姐则持犹豫态度:“如果不是碰到特别喜欢的亲子教育机构,或者熟人朋友组织的活动,我不放心参与这样的集体活动。这些遛娃活动的组织、经营公司,实际上就是帮助幼儿户外素质拓展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设立资质、经营范围、经营活动内容、人员组成情况等现在缺乏监管,万一出现安全问题应该找谁呢?”
父母“遛娃”责任不能省
深圳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主任张小梨认为,“遛娃师”或者“遛娃机构”的兴起,与各大城市生活节奏快、经济发展水平高有关,很多父母忙于工作,疏于陪伴孩子,以为让孩子多参加各种机构组织的幼儿集体活动,就可以省略父母对于孩子的“遛娃”责任。但是,父母的角色是无可取代的。特别是心理成长发育最关键的0-6岁,如果父母对孩子的陪伴太少,孩子心理健康肯定会出现安全感缺失等各种问题。“碰到机构组织遛娃活动,都应该提倡父母与孩子共同参与,只有父母加入到遛娃活动中来,集体活动才有意义”。
深圳市银鹰第二幼儿园园长杨玉春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在他看来,相比于“遛娃”机构组织的户外体验,父母对孩子的陪伴最重要,以像孩子传授户外知识为例,所谓的“遛娃师”可能会更懂得技巧,但是父母的语言对孩子来说其实更加容易接受。而且,不管什么时候,特别是0-6岁的幼儿,都不能单独把孩子交给“遛娃”机构,陪伴才是父母对孩子最好的爱。
律师说法
选亲子机构需擦亮双眼
广东明途律师事务所律师廖观荣指出,组织、经营幼儿户外素质拓展活动的“遛娃”公司,其设立资质、经营范围、经营活动内容、人员组成情况等均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可任意而为。按照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6条规定,经营性质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严格审查其“遛娃师”是否具有基本的身体健康条件、培训技能(幼教资格证等)及基础安全护理知识。“遛娃师”并非零门槛,父母在选择时要弄清该机构资质等情况。
此外,家长们也可以根据与“遛娃”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界定整个溜娃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侵权行为责任归属问题,廖观荣还建议,在整个溜娃过程中要有专业人员陪护及购买人身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