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途律师事务所-国晖简介-交通事故部

交通事故部

任何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幸的,失去亲人的悲痛或受伤的痛苦是金钱所无法弥补的,但是合理的赔偿至少能让受害人或其家属减轻部分生活压力以及精神上获得一丝的安慰。国晖所交通事故部是针对交通事故案件日益增长、法律服务专业化的需求而设立,本部由长期从事交通事故法律服务、拥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律师组成。

长期以来本部律师专注于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的索赔,他们办理了大量交通事故案件,为受害人索回了巨额赔偿,积累了丰富的索赔经验,他们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使当事人摆脱了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诸多烦恼,节省不必要的支出,合法、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业务范围

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代为当事人起草起诉书、上诉状、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代理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的检验、鉴定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39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据理力争,使得纠纷最终获得圆满解决。

承办了黎某诉李某、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黄阁坑恒信金属制品厂、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运用独到的法律思维,为原告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承办了董某诉廖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代理五原告王某、廖某、卢某等诉深圳市志盛丰货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由于被害人死亡,五原告承担着物质与精神的巨大伤害,本部律师代理原告据理力争,最终为原告争取最大的损失赔偿。

代理秦某等五原告诉深圳市金华南运输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陈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虽然死者李某是农村居民户口,但经过本部律师的努力,最终使法院支持按城市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赔偿款项,被告也及时履行支付了相应赔偿款项,为秦某等五40原告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代理被告深圳某实业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深圳某实业公司司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导致四车损坏、三人死亡、十余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虽然事故车辆的拖车和挂车均向平安保险公司各投保了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但平安保险公司在保单备注条款中特别约定:“拖车和挂车应同时投保,否则不予理赔。拖车和挂车均投保的,理赔时两者不累加,以低者为准。”因此平安保险公司只同意理赔50万元。经过本部律师以该备注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未提示投保人注意、事故时拖车和挂车互相作用无法分清责任等理由抗辩,最后法院一审和二审均要求平安保险公司按1 0 0万元的限额理赔,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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