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发布需求
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国晖简介
合作客户
国晖律师
业务部门
民商综合
公司法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劳动法务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资本市场
国际法务
法律顾问
人身侵权
租赁纠纷
财产纠纷
企业管理
股权纠纷
医疗事故
买卖转让
借贷纠纷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业务保障
国晖招聘
法规库
案例库
合同库
国晖案例
联系我们
相关文章
美团拿下摩拜后 共享单车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新三板的转板(IPO)4大冷门致命问题与转板步骤
新三板拟出台摘牌细则 新增五种强制摘牌情形 (附细则全文)
北京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宣判 被告帮人找“枪手”获刑
男子扬言造炸弹炸大楼报复警察 被判刑一年多
装18万元金饰品包裹咋没了?快递员监守自盗
推荐律师
/RECOMMENDED LAWYER
杨 慧律师
深圳
|
17年执业经验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子女抚养、遗产继承、家族财富传承
林国强律师
深圳
|
23年执业经验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
首页
>
婚姻家庭部
法律知识
>
婚姻效力
结婚约定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0-06-10 00:00:00 浏览次数:2146
分享
男女之间在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常常会有关于结婚的约定,在书信或亲朋中承诺结婚,有的还会举行订婚仪式等。但是,我国对婚姻关系的确认实行登记制度,如果没有结婚登记,不论双方以什么形式订立的关于结婚的约定,都不能作为法律上夫妻关系的依据。也就是说,我们国家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 结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行为。婚约的内容涉及双方的人身权益,它不是一般的民事合同,不适用合同违约的条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结婚之前反悔,反悔一方不必承担违反婚约的法律责任。因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上的基本原则。
上一篇:遗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
下一篇: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