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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和继承法概述
继承权的客体
发布时间:2007-05-29 00:00:00 浏览次数: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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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产的意义及性质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遗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约定分别所有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二、遗产的范围1.个人收入。2.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林木、牲畜、家禽。4.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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