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三十年,院长改行当律师,高级法官背景深,知识经验人脉丰!
骆勇生律师,大学本科文化,湖南人。1980年开始在人民法院工作,至2011年工作时间长达三十一年,曾担任庭长、副院长等职务,主管过刑事、民商事和执行等工作。在职期间审理和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民商事等案件数以计千,同时,审理了多起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刑事、民商事案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多次获得上级各级的表彰和群众的赞颂,并被授予嘉奖。与此同时,骆勇生律师在事业上不断进取,勤奋好学,排除巨大工作压力的困扰,刻苦钻研,四十余岁仍高分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转任律师职业以后,又参加研究生的在职学习,专心研究新形势下法律新课题,对刑诉法的修改、刑法修正案(九)以及证券、基金、“新三版”实务等等涉及刑事、商事和公司法律问题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不断将自己打造成知识新颖,经验丰富的法律界人士。
2011年来深圳做律师以后,骆勇生律师组建了以刑事案件为主的律师团队,代理了大量的刑事、民商事案件,成功辩护一批无罪、罪轻、减轻、不起诉、不批捕的案件,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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