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芳律师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结合多年的大型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经验、利用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多家企业量身定做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化解了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
担任法律顾问或曾经提供过法律服务的企业主要有:深圳市瑞虹达电气有限公司、和记黄埔地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深圳东显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兴美科电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冠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多次接受邀请为多家企业提供过法律培训服务。其中,2008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先后在深圳红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达运动品(深圳)有限公司等进行《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在仲裁诉讼方面,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黄××等78人诉深圳××精密机械制品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深圳坂田富豪花园业主与龙岗区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纠纷(该案曾被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作为员工和业主的代理人,积极参与协商、谈判,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既让当事人满意,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