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学义律师,先后担任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副主任、深圳市科联专家服务中心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主任、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律师志愿者工作室志愿律师。具有注册国际高级企业规划师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证。
夏学义律师自1997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市新宇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5月母公司经纬国际在美国成功上市,2010年5月 母公司经纬国际成功转版纳斯达克),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隆实业(股票代码:002105)于2003年12月1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夏学义律师在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对指导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企业规范员工加班及加班费支付,起草、修改企业规章制度、厂规, 指导企业按劳动法规定加强员工入职、在职、离职管理以及指导企业认识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并编有全面且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操作文件,企业一学就会。
夏学义律师长期帮助客户在符合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前提下进行合理税务筹划,降低税负,防范税务法律风险,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且为企业提供税务法律法规、税务政策以及现行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活动(含设立、并购、重组、内部核算、营销活动)中的税收筹划,设计和优化纳税方案,进行合理避税筹划、合法节税筹划、合理转嫁税负筹划,进行税务分析及评估,提供税务筹划方案、税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投资项目提供税务法律评估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夏学义律师对企业专利商标申请、企业品牌策划、企业商标战略、商标侵权调查、商标侵权行政投诉、商标海关备案及请求海关采取保护措施、专利申请案件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发明专利维持、 恢复权利请求、专利侵朲权叫纠纷争议案件代理、对专利检索报告的申诉、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及其他技术的转让和许可及CCC 认证、CB认证、UL认证、QS认证、CE认证、EMC认证等方面的代理工作有着丰富经验。
夏学义律师代理震惊世界的天字第一号“9601”中“501”国际毒品大案主犯之一陈XX辩护人,陈XX终审被判“死缓”及闻名全国“龙城血案”主犯之一明XX辩护人,明XX获无罪释放,影响特别重大。
夏学义律师长期任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公共频道、广东广播电台、深圳广播电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媒体的嘉宾律师,对所涉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