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
作为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要注意的程序: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申请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为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7个阶段;第二种情形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及公告5个阶段。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程序中没有公布与实质审查两个程序,而是经过初审合格后可直接授权。
申请程序分为七个步骤:(一)、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以及其他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相关文件。(二)、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对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的,不予受理。(三)、初审,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要根据通知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初审合格后,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开程序,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程序。(四)、公布,这是发明专利申请独有的程序,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公布。(五)、实审,这也是发明专利申请独有的,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间没有提出请求,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提出请求的,可以出具证明,再提出请求。(六)、授权,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审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经过初审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七)、公告,对授权及颁发专利证书的专利,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和登记,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申请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有六个相关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一)、专利申请人办理专利申请中的各种手续,应当按规定的形式、格式办理。(二)、专利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内缴纳申请费用;不按时缴费也不说明理由的,将视为撤回。此外,如果申请人超过规定期限尚未收到专利局受理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查询。(三)、专利申请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当根据通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申请文件;期满未答复的,申请视为撤回。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四)、发明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公开后,应当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审请求;逾期不提出的,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或再次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五)、发明专利实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当按通知书要求进行修改;经审查仍不符合要求的,该申请将被驳回;如未及时提交修改意见,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六)、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期满专利申请人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