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研究他人产品获得技术秘密
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独占性和排他性。同一种商业秘密可以同时为多个权利主体所拥有。因此,商业秘密的拥有者不能阻止其他人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包括自行构思、独立开发、反向工程、合法受让或被许可使用等方式获得同种同样的商业秘密。 反向工程是获取商业秘密的合法途径之一。所谓反向工程,是指通过对终端产品的分析研究,找出该产品的原始配方或者生产方法。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投放到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中所蕴含的商业秘密信息,一旦被竞争对手通过反向工程分析研究获知(法律限制的某些特殊产品除外),则其秘密性相对丧失,原拥有者也失去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