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发布需求
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国晖简介
合作客户
国晖律师
业务部门
民商综合
公司法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劳动法务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资本市场
国际法务
法律顾问
人身侵权
租赁纠纷
财产纠纷
企业管理
股权纠纷
医疗事故
买卖转让
借贷纠纷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业务保障
国晖招聘
法规库
案例库
合同库
国晖案例
联系我们
相关文章
美团拿下摩拜后 共享单车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新三板的转板(IPO)4大冷门致命问题与转板步骤
新三板拟出台摘牌细则 新增五种强制摘牌情形 (附细则全文)
北京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宣判 被告帮人找“枪手”获刑
男子扬言造炸弹炸大楼报复警察 被判刑一年多
装18万元金饰品包裹咋没了?快递员监守自盗
推荐律师
/RECOMMENDED LAWYER
庄展坤律师
深圳
|
12年执业经验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和刑事诉讼。
廖观荣律师
深圳
|
5年执业经验
擅长领域:
首页
>
不属于申请公安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
发布时间:2007-08-29 00:00:00 浏览次数:2946
分享
一、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侦查措施等司法行政行为 二、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依法调解的行政行为; 三、当事人对公安消防处理火灾事故、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及办理其他行政案件作出的结论不服; 四、当事人的申诉被驳回不服; 五、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上一篇: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管辖
下一篇:不能申请复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