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和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原则、程序和法定形式: 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双方的合意。否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无效。 2.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劳动合同的变更,首先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并要求对方在一定限期内作出答复;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通知后,一定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即告完成。 3.变更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需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应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对于原劳动合同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也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4.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及时进行。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生效后终止前进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对劳动合同变更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能拖到劳动合同期满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