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工
“罢工”是被西方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职工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也规定了工人拥有罢工的权利。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职工享有罢工的权利,只是有的法律对出现类似罢工行为如何处理进行了规定,这是间接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因此,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者停工或者怠工事件,用人单位应当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解决。由此可见,有正当理由罢工的,不受法律追究,用人单位更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