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罪的范畴,根据《刑法》第192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将构成集资诈骗罪,予以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没收财产等刑罚。
集资诈骗罪的理解,有如下方面:
1. 如何理解“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诈骗方法也即欺骗行为,集资诈骗罪必须满足诈骗罪的行为构造。“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即作出虚假承诺回报的行为。其中,“数额较大的”,指10万元以上。
2. 需是故意犯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非法占有目的只能存在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之际。
如果获取资金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欺骗出资人免除自己还本付息义务的,只成立诈骗罪,不成立集资诈骗罪。
(2)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① 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② 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③ 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④ 将集资款用于犯罪活动的;
⑤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⑥ 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坏、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⑦ 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其他。
3. 罪数问题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只要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否则,成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 处罚
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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