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您,刑事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如何再提起再审?-广东明途律师事务所
在线客服

告诉您,刑事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如何再提起再审?

2018/2/5 10:49:13 浏览次数:117
       再审程序也即审判监督程序,指当针对法定的情形时,对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法院可对其重新审理。根据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是再审提起的一个主要途径。
       一、申诉的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申诉的对象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三、申诉的时间
       1.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 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四、申诉的效力
       1. 申诉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 申诉不能直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
       五、申诉的审查处理
       1. 向法院申诉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如新证据、新线索的证据材料等。
       2. 受理、审查申诉的法院
      (1)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
       3. 对申诉的处理
       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诉不合法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4. 受理申诉后的处理期限。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专家提醒:当事人申请申诉的,可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进行,欢迎致电刑事律师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262--163。

广东明途律师事务所2004年成立至今,在北京、上海、广州等8城市设立分所,职员700多人,执业律师300名,汇聚了法律界的精英,专攻知识产权、房地产、婚姻、交通事故、劳动、刑事、法律顾问等领域;欢迎免费来电咨询:400-6262-163

国晖律师事务所 法律疑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