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权纠纷,欲起诉的,您选择对法院了吗?-广东明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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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权纠纷,欲起诉的,您选择对法院了吗?

2017/11/30 10:30:14 浏览次数:155
       所谓侵权,是指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的情况。
       在侵权案件发生后,作为被侵权人的受害人想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选择法院是一个重要内容。只有选择了正确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才会受理案件并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那么,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些呢?
       1、侵权案件通常的管辖法院
       侵权案件通常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特殊案件的侵权管辖法院
      (1)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侵权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着作权侵权
       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商标权侵权
       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信息网络侵权
       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5)环境公益诉讼
       由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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