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区别是什么?-广东明途律师事务所
在线客服

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2017/9/5 10:23:41 浏览次数:131
       专利权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者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享有的权利,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知识产权另外两种权利还包括商标权、着作权。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授予专利权。
       1. 专利权的内容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内容。除了专利标记权意外,包括:
       ①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5项内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②外观专利权的内容。
       除了专利标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包括4项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 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 专利无效的宣告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专利案件律师介入协助,欢迎致电知识产权律师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262--163。

广东明途律师事务所2004年成立至今,在北京、上海、广州等8城市设立分所,职员700多人,执业律师300名,汇聚了法律界的精英,专攻知识产权、房地产、婚姻、交通事故、劳动、刑事、法律顾问等领域;欢迎免费来电咨询:400-6262-163

国晖律师事务所 法律疑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