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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您: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2017/7/21 16:54:36 浏览次数:184
       我国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定有惩罚性赔偿条款,对那些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受害人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具体见《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对惩罚性赔偿,可从如下三个方面了解:
       一、第96条的规定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二、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
       1、生产或销售的食品有缺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因缺陷给消费者造成损害;
       3、生产者为无过错责任(目前如此);销售者主观上为明知。
       三、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
       商品价款的10倍。
       ★ 举例说明
       某甲从贵州某酒厂处购进假茅台销售,乙花了1000元买了一瓶,因假茅台甲醇严重超标,乙饮用后视力显着下降。问:乙可主张那些赔偿?
       分 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乙有权请求甲(或/和)某酒厂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假设上述损失为人民币4万元。另,乙还可以主张2倍也即4万× 2 = 8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乙有权请求甲(或/和)某酒厂承担购买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也即1000元× 10 = 1万元。
       注意: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和《食品安全法》第96条竞和时,乙只能择一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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