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简单来讲,也即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伤害。我国制定有《工伤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对于遭受工伤的职工,可依照《条例》规定主张工伤待遇。
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以构成工伤为前提,那么,什么情形下受害人的伤害或病害属于工伤呢?结合《条例》,有如下情形: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注意: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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