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如何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2002年商标法修改后,驰名商标的申报采用“个案认定”原则,即必须通过商标异议、争议或侵权案件来申报驰名商标,没有具体的案件发生是不能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一、国家商标局;
二、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
三、法院。
申请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