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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说明义务的法律内涵
发布时间:2007-06-22 00:00:00 浏览次数: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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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说明义务,是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此项义务可称为“一般说明义务”2.保险法第18条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是对保险人的责任条款,即免责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即对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保险人首先负有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投保人注意该条款的义务,在此基础上,再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此即免责条款说明义务之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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