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规定
《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法条释义: 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在一般合同中,合同的解除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一般说来,投保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只有在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时才不能解除。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一经开始,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这是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解除权的唯一限制。如果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的,应当从其约定。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合同自解除之日起归于消灭,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也归于消灭。对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保险人应依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退还于投保人。在财产保险和短期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在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此外,按照目前我国保险业通行的做法,长期人寿保险合同,投保人于保单送达后十日内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将全额返还保险费,最多只能收取不超过十元的保单工本费。律师提示: 我国保险法赋予了投保人极为广泛的合同解除权,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这种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解除了保险合同,原来合同设定的保险保障就归于消灭,发生灾害或意外事故就不能再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或给付。另外,在人寿保险中,如果在保单送达十天后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只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在有些情况下,保单的现金价值会大大少于所交的保险费,从而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草率退保并不是一种理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