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损伤十级伤残划分
腹部损伤十级伤残划分
一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四级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五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级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级
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八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九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十级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