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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伤残鉴定概念
发布时间:2007-05-30 00:00:00 浏览次数: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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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是指鉴定人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运用专门知识,按照伤残评定标准,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作出的结论。 伤残鉴定包含以下内容: 1.鉴定人是指办案机关或当事人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条件的鉴定人,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的人员。鉴定人应当由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2.伤残鉴定的对象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 3.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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