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及作用发挥
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及作用发挥
规章制度是企业小社会的“法律法规”,新法第四条规定了企业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具体规定了讨论及协商,制定程序,异议程序等内容。在新法规制模式下,完善、合法、理性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显得更加重要。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以下法律规范中可以体现:
1、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帮助企业实现规范管理运作,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使员工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87.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不便于在全国对其作统一解释。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和损害程度等情况,对企业规章中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4、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完善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同时,亦是企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