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作权的转移
着作权的转移是指着作权的归属发生变化,亦即着作权主体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由合同规定。世界各国关于着作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有两种,即转让和继承,但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关于着作权的继承,我国《着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着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着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着作权的继承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公民继承
着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由其继受人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但着作权中的人身权只能由作者享有,继承人不能继承。我国承继法规定的遗产范围中包括公民的着作权的财产权。着作权中财产权的继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
2.法人继承
着作权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旦单位变更或终止,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就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受取得;如果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单位,此项权利就由国家继受取得。国家享有的着作权,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 关于着作权另一种转移方式――着作权的转让,我国着作权法规定,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着作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着作权的转让指的是着作权人在法定有效期内将着作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着作权的转让有如下特点:①转让的对象仅限于着作财产权;(着作人身权因与作者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因此不能转让。) ②着作权转让导致着作权主体的变更;(与着作权许可使用相比,许可使用并不改变着作权主体,而着作权转让后,受让人取代出让人成为新的着作权人。)③着作权转让并非作品原件的转让,着作权的转让,其对象是作品的着作权,而非作品本身;④着作权转让的权利内容可以作多种选择。(根据我国《着作权法》规定,着作权人享有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种着作财产权。在转让时,着作权人可转让其中的一项,也可转让全部着作财产权。卖绝,即是着作权人将全部着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的做法。)
在转让着作权中,双方应订立书面合同。该合同即着作权转让合同。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转让合同中着作权人未明确转让的权利,未经着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