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证险承保那些风险
保险公司对投保方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中国出口货物,并在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后,因下列原因引起的风险(包括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予以承保。商业风险:买方无力偿还债务,指法院已宣告买方破产,或买方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买方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买方的债权人以接收买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买方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指买方拒绝收货及付款而其原因并非由于投保方造成违约,且投保方已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必要时向买方起诉,迫使买方收货付款; 买方拖欠货款,指买方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四个月以上仍未支付货款;政治风险:买方国家禁止或限制汇兑,指在投保方和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下, 买方所在国(或地区,下同)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买方以货物发票上写明的货币或其它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投保方支付货款,但在不违反买方所在国法律、法令、命令、或条例的前提下,须先由买方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要求,在指定的银行或机构存入相等于他所欠货款的本国货币;买方国家进口管制,指在投保方和买方均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买方所在国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行政措施、禁止买方所购的货物进口;买方国家撤销进口许可证,指在投保方和买方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买方所在国撤销已颁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或不批准进口许可证的展期;买方所在国或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买方所在国发生战争、敌对行动、内战、叛乱、革命、暴动、或其它骚乱;投保方和买方均无法控制的非常事件,指在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法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