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婚姻法》第八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持有关证明一同到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要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时,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