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庄廷鑨案,历时3年,为什么说是有“文字狱”以来最大惨案?
- 时光论坛
- 2025-10-30 18:47:54
- 1166
清朝初期的庄廷鑨明史案,因其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处理结果之严厉,以及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多,成为了历史上最为惨重的文字狱案件。这起案件连续向社会施加冲击,影响细致到700多个家庭,最终导致了超过1000人被处死,成为了自古以来最为骇人的冤案。
那么,这场风波究竟是如何酿成的呢?对外的解释可以总结为四个字:纯属偶然。
在明朝覆灭之前,浙江湖州人朱国桢担任过礼部、户部尚书,历任文渊阁、武英殿的大学士,荣膺内阁首辅的高位。随着明朝的灭亡,朱国桢已于时走完人生旅程,而他所撰写的历史著作《明书》在当时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得以发表。在清朝的建立后,朱氏家族的命运急剧下滑,朱国桢的书稿也因此辗转被当时的富豪庄廷鑨购得。
庄廷鑨在15岁时便已考中贡生,独自一人在国子监求学,后因双目失明而不得不退隐于家,平时与几位志同道合的朋友探讨诗词文章,浑浑噩噩度过时光。在获得《明书》稿本后,受到朱国桢传奇经历的启发,庄廷鑨决心模仿左丘明的故事,延续自己的文学事业。他雇请了一些当时的名士,对《明书》进行编辑与润色,最终改名为《明书辑略》。
然而,庄廷鑨不幸于不久后便去世,为了完成其未竟事业,他的父亲庄胤城尽管年事已高,身体也愈加虚弱,仍不顾一切地雇佣了刻工,拼命印刷书籍。他甚至将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当时知名文人的名字刻在书上,虽这几位与修书工作并无瓜葛。
1660年,即顺治十七年,陆圻因发现《明书辑略》中的文字触犯了清朝统治者的禁忌,选择提前向官府自首,并通过庄胤城行贿,使局势暂时平息,并在书中更改了明显的触碰底线的内容,送交礼部审查,虽然一度解决了危机,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随后,吴之荣因贪婪未果而心怀不满,主动向朝廷告状。清廷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小组,由满族的刑部侍郎负责此案的处理。经过漫长而复杂的审理过程,最终的处罚结果令人震惊:庄廷鑨尽管已逝,仍旧被处以戮尸之刑;他的弟弟庄廷钺被斩首;父亲庄胤城在狱中遭忍辱受刑致死;庄家年满15岁以上的男性一律被处以斩首,妻女则刺配沈阳为奴;另外,有为《明书辑略》写序的原礼部侍郎李令哲也遭连累,与他的四个儿子一同被杀。而松魁以及其幕僚程维藩则被押至京城,松魁因受到特殊庇护只遭革职,程维藩却未进行减刑,最终被处以斩首。
湖州地区的学官因牵连此案也纷纷被定罪,死无葬身之地。此案影响深远,仅在书上署名的陆圻、查继佐和范骧三家也牵连了170多名文人被捕。历史资料显示,“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而实际上,此案涉及的家庭多达700多个,被处死的人数高达1000人以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